男子癖好窥探女性手机隐私

新消息报   

特殊癖好男子抢劫、盗窃、猥亵妇女

抢来手机不卖,留着翻看信息

本报讯 40多岁的离异男子侯某,在近5年时间内抢劫、盗窃、猥亵妇女作案24起,窃得手机后,他并未变卖,而是留着满足自己的特殊癖好——翻看私人信息。9月3日,记者从永宁县检察院获悉,侯某日前经法院审理后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为满足自己窥探他人隐私及性心理的需求,自2008年至2012年2月,侯某以永宁县及周边出租屋为主要范围,多次闯入单身女性居住的出租房内,趁被害人熟睡之机,采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离开时顺走或抢走被害人手机、现金等财物。

  同时,侯某还多次趁被害人家中没人入室盗窃。侯某窃得手机后,并不销赃牟利,而是放在家中翻看里面的私人资料及信息。破案后,警方在侯某家中查获手机十余部。(李辉 许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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