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在夜幕下释放学生、发布局长撤职!

9月23日,甘肃省偏远的张家川县,在夜深人静中传出了两个被迅速传播并引起广泛关注的消息:凌晨2时左右,张家川县看守所,少年发帖被拘事件的主角16岁的杨辉获释。23时34分,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9月23日,张家川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根据市纪委建议,决定停止白勇强担任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深夜和凌晨都是人们正常休息的时间。尤其对政府行为来说,除非紧急事态或不正常的情况出现,更不应该如此紧急处置。因此,这注定是一个足以令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深刻反思的事件:由于对一个造谣发帖被转发超500次的初中学生刑拘的严厉制裁,使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对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造成被动的负面影响,远远超过被转发超500次的万倍以上。 而且,人们对此事件的后续处理,依然存在诸多质疑。

比如,“记者24日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县委获悉,该县公安局长白勇强被停职与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案有关,与中学生涉嫌寻衅滋事案无关。据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白勇强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间送给史居平现金共计五万元。” 而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的判决时间为今年1月21日,网上发布时间为今年4月9日,被告人为天水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史居平,史居平因受贿罪等罪被判刑12年。该判决书显示,武威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白勇强,逢年过节都给他送钱,一共给他送了5万元现金。那么,为何在处理中学生涉嫌寻衅滋事案的时候,宣布停止白勇强担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哪?为何在此前没有及时查处?

就刑拘初中生造谣发帖事件来说。“记者22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这是官方最权威的处理结果。那么,“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的情况是什么?和张家川县公安局刑拘杨某时依据的事实有何区别?杨某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犯罪又何谈“悔罪表现”?到底是杨某构成犯罪因其未成年人而撤销刑事案件,还是刑拘杨某不当依法撤销?如果是办案错误,就应该公开承认,赔礼道歉。如果办案正确,因其他原因减轻处罚,也应该明确说明原因。切不可含含糊糊,让人一头雾水。

此外,如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王誓华律师解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看来张家川警方错抓初中生杨某一事,连个下台的台阶都难找到。

就该事件的本质来说,是学生杨某根据听到的传闻和看到的现象发了三条内容未经核实的微博,目的是质疑该县警方处置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要求警方公开事实真相。虽然微博发布的内容有些虚假成分,但是基于“2013年9月12日县城歌厅钻石会所的经理被发现非正常死亡,死者家属与公安机关在尸检及死亡原因上有不同意见,发生死者家属亲友聚集并上访,与维持秩序的人发生冲突”的事实基础之上石材雕刻机,既没有主观恶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即使杨某是一个成年人,对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也并非妥当。

从去学校抓捕一个正在上课的初三学生,到高调宣称对其因散布谣言依法刑拘,再到凌晨二点悄然释放。暴露出张家川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策把握、形势判断、应急处置、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历任校长,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其执政理念、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都亟待提高。特别应该警醒的是,如果公权力的使用不慎思慎行学籍档案,就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麻烦”。

来自于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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