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睢县被指挪用百万养老金 人社部门涉嫌违法

谁动了你的养老金?

  7月24日,河南省睢县第一建筑公司员工徐本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爆料,举报当地人社部门挪用2004年11月征收公司和个人(169名职工)自1986年至2004年 共 缴 纳 养 老 金6022883.72元,现有3703944.53元从单位养老保险金账户中“蒸发”,不知去向。

  除了该企业的养老保险金账户,上述员工本人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亦存在4960.64元的空账。时至今日,这笔“蒸发”的资金归属难寻。

  数百万养老金蒸发

  记者从徐本钦提供的单据上获悉,其先后共缴纳个人养老金13225元。但最后个人缴纳计入金额是8264.36元,比其个人实际缴纳养老金的13225元少了4960.64元。

  除了徐本钦的养老金记账单出现明显缺额,其所在的河南省睢县第一建筑公司其余员工,也遇到了养老金蒸发怪象。

  记者从徐本钦出示的《睢县一建公司养老保险费应缴明细表》(1986年-2004年)获悉,2004年11月,该企业员工共缴纳养老金6022883.72元,但对比有关部门出具的单据获悉,有3703944.53元没有体现在单据上。

  从徐本钦个人扩延到其所在企业,数百万的养老金从账面上“蒸发”。这些钱到哪里去了?

  对于养老金的账面蒸发,以徐本钦的个案为例,睢县县委政法委督查科的解释是 “徐本钦缴纳的”视同缴费型养老金“是1995年以前的社会统筹金,无法计入个人账户。徐本钦反映的少4961.08元属于对文件理解有误。”

  记者在求证的过程中,睢县人社部门负责人、商丘市信访部门等面对记者关于个人账户4961.08元的账面缺失,口径统一,称无法计入个人账户。

  睢县人社部门负责人表示,在1995年之前,睢县还没有做实个人账户,1995年之后才开始做实,所以徐本钦缴纳的1995年之前的养老金金额无法计入个人账户。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对此给出权威答复,判决被告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原告徐本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入个人缴费本金8264.36元违法。

  人社部门涉嫌违法

  令人诧异的是,根据睢县人社局2011年的一份《关于徐本钦在 “商丘纠风在线马上就办”诉求问题的调查报告》,在这份长达4页的处理文件末尾,显示“由于本人与单位意见不一致,无法达成共识。经与一建公司主管部门城建局协调。城建局顾全大局,怕引起不必要的上访,已于2010年12月14日退还徐本钦所认为他不该缴纳的1995年以前的个人养老保险费(有本人出具的收款收条)。”

  按理说,这部分钱当初是交给了睢县人社部门,为何要由徐本钦所在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另外拿出来一点钱”来“顾全大局”? 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多次拨打与追问中,“我很忙”“我在开会”“你打错了”等等,睢县人社部门、睢县政法委等负责人在闻悉当年这笔超百万养老金的流向问题后,频频给出上述回复。

  应做实个人账户

  其实,除了河南睢县的百万养老金流向之谜,养老金被挪用在国内已经不是个案。湖南、广东等多个省市曾出现过个人养老金被违规挪用的案例,涉案金额超亿元。

  有社保专家曾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养老金账户及维护养老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应严格做实个人账户。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事实上,做实个人账户的主要责任在地方,而全国统筹的“兜底”责任在中央,既要全国统筹又要做实个人账户,将填补个人账户空账的责任上移给中央,现在行不通。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社保制度须做好顶层设计,从社会分配的高度看养老,国家对社保占财政比例、养老金收入支出的额度、养老金缺口填补等方面要进行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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